一所江苏省属普通高校的法学院,1982年仅靠两个讲师起家,在恢复办学仅16个年头里,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以培养创新人才为先导,善借“依法治国”的东风,走出了一条以内涵发展为主的成功之路。
坐落在苏城之东的苏州大学法学院,渊源于本世纪上半叶以法学教育享誉海内外的东吴大学,时有“南东吴、北朝阳”、“法官出朝阳、律师出东吴”之誉。东吴大学特别是法学院曾罗致或培养出了一批杰出的政治、法律学者或知名人士,如费孝通、雷洁琼、孙起孟、董寅初、赵朴初、谈家桢、倪征、查良鉴、查良镛(金庸)等。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时,东吴大学改名为江苏师范学院;1982年经国务院批准改名为苏州大学,同年复设法律系,恢复法学教育;1986年,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法学院,成为当时全省唯一的法科学院。
近年来,苏大法学院,在弘扬“东吴法学”传统的同时,善借“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东风,充分依托学校地处苏州这一改革开放热土、经济文化基础较好,特别是与“中国新加坡苏州工业园区”仅一路之隔的区域优势,奋力开拓,力倡知识创新,努力探求法学理论研究的新领域。恢复办学以来,他们已为社会培养了硕士生、本科生等各类专门法律人才4000余名,成了江苏省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为重塑东吴法学院的辉煌,当初仅依靠两个讲师起家的法学院,经过16个春秋的不懈努力,如今已拥有了一支由18名正副教授和20余名讲师组成的科研素质较高、教学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和一支老中青分布合理的学术梯队。学院也形成了从普教到成教,从基础教学到学校重点学科、省级重点课程,从专科、本科到硕士点、博士点这一完整的学科序列。
“以人为本,人才是我们事业迅猛发展的原动力,在引进人才、促进和鼓励更多的青年学术骨干脱颖而出方面,我们有自己的‘土政策’,并已成为全院上下的共识。”在问起他们事业成功的“秘诀”时,院长艾永明如是说。
仅近几年苏大法学院就先后出台了《法学院科研奖励规定》、《法学院出版资助条约》、《东吴比较法研究所出版资助办法》、《法学院教师教学规则》、《法学院院系领导抓教风学风的几项规定》等一系列“土政策”。他们还自筹资金改善教师的生活居住条件,对教师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的费用支出等都给予足够的照顾,极大地调动了教师的教学、科研积极性。
近年来,学院先后承担(主持)了国家级社科研究项目5项,省级研究项目20余项,出版各类专著、教科书、译著等60余种,发表学术论文1000余篇。先后多次获国家级、省级教学科研奖。
标新立异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胆识是苏大法学院在全国法学教育界独树一帜的又一法宝。
建国以来相当一段时期,我国的行政法学研究是一片空白,以全国政协委员、著名法学家杨海坤教授为学科带头人的宪法与行政法学,从80年代中期,就开始了对这一领域的创造性的研究,用杨教授的话说,“这是废墟上的重建”。进入90年代,以杨海坤教授撰写的“我国第一部面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管理的行政法学著作”《中国行政法基本理论》的诞生为标志,他们的视野已瞄准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如何营构新中国宪政理论和行政法基本理论”这一具有时代性、建设性和挑战性的课题。前不久,收录了杨海坤教授在政治学、宪法学、法理学、行政法学、比较行政法学等领域最新研究成果的论文集《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法治政府》出版,再一次在海内外引起较大反响。
同时,他们还在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与企业关系的经济行政法研究、与基层执法实践紧密结合,努力为地方政府法制建设提供服务,特别是地方行政执法的理论与实践的研究以及“跨越法系桥梁”的比较宪法和行政法等方面的研究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
在“重点发展、加强辐射、促进共享”发展思路的指导下,多年来,苏大法学院在重点抓好宪法学和行政法学龙头学科建设的同时,充分发挥“拳头学科”的“品牌效应”,联体带动了包括法理学、法律史学、国际经济法学、经济法学等学科在内的其他相关学科的发展,《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法治政府》、《中国行政法基本理论》、《行政执法的理论和实践》、《经济行政法》、《唐代行政法史》、《中外行政法比较研究》等一批学术论著的面世,标志着该院国家“211”工程立项课题“现代政府法律管理”,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展望即将到来的新世纪,苏大法学院总支张炳文书记说:“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表明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又迈出了新的步伐,标志着我国法治建设的春天已经到来……我们决不割断历史,而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东吴人未竟之事业,为21世纪中国法学开创一片更宽广、更灿烂的天地!”